管理办法

广州市天河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手册
发稿人:  发稿时间:2008-04-16

 

广州市天河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手册

 

 

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备案)须知

一、   提交材料

1、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备案)申请书》一式三份;

2、  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或财政部门出具的属于财政拨款单位的开办资金;

3、  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文件以及职责、机构规格、编制批文复印件;

4、 住所产权证明或自申请之日起有效期一年以上的住所使用权证明;

5、 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身份证复印件;

6、 基本存款账户卡复印件。

二、  有关事项

1、  登记管理机关在作出受理决定后30日内办理登记,并发给《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不予登记的说明理由;

2、 根据粤价[2000]188号文,须缴纳设立登记费300元、公告费300元。

 

 

《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备案)申请书》

网上填写方法

 

(一)单位名称:填写审批机关批准的机构全称;如有第二名称,将其用括号括起。

(二)申请日期: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申请书的当日日期。

(三)住所:本单位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详细地址。

(四)举办单位:指上级主管部门。

(五)经费来源:依据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文填写。如财政核拨、财政核补、经费自筹等。

(六)开办资金:开办资金是“注册资金”,必须是事业单位的全部资金(含固定资产、流动资金和其他资金)。

(七)开户银行:本单位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银行名称。

(八)银行账号:本单位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账号号码。

(九)审批机关:批准该事业单位成立的机构编制管理机关。

(十)批准文号:批准该事业单位机构成立的文号。

(十一)机构规格、人员编制: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的机构规格和编制数。

(十二)从业人数:申请单位申请登记之日起实有在职人数。

(十三)分支机构:本单位属下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机构。

(十四)宗旨和业务范围:宗旨是指本单位的社会服务目的,业务范围是指本单位的主要职责任务及面向开展服务的项目和内容;

(十五)(待登记)法定代表人意见:填写“根据有关规定,同意申请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并由(待登记)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本人印章;

(十六)举办单位意见:填写“情况属实,具备法人条件,同意上报”,没有主管单位的不必填写;

(十七)登记管理机关意见:由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中心填写;

(十八)公告刊登情况:由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中心通知事业单位填写;

(十九)证书颁发情况:由领证人和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分别签字;

(二十)联系人,联系电话必须填写。

 

《事业单位法人、名称、住所变更须知》

一、  申请变更法定代表人提交材料

1、事业单位原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一式三份;

2、原法定代表人调离、退休批准文件;

3、新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身份证复印件和免冠正面小一寸照片(彩色或黑白)4张;

4、如新法定代表人职务为副职的,主办单位必须出具其主持全面工作的证明。

二、申请变更单位名称提交材料

1、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一式三份;

2、提交有关部门批准更改名称的文件;

3、请于领取新证书当日缴回原公章。

三、申请变更住所提交材料

1、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一式三份;

2、提交新住所产权证明或有效期一年以上的使用权证明。

四、有关事项

1、事业单位应从登记事项的变更被有关部门批准或变更决议作出之日起15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2、登记管理机关在作出受理决定后30日内办理变更登记,换发新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收回旧证,不予变更登记的说明理由;

3、以上三项变更根据粤价[2000]188号文,需交变更登记费150元,另公告费200元,资料费20元。

 

 

《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

填写方法

(一)事证第X号:填写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编号;

(二)单位名称:填写已经登记的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如名称变更的,按原登记名称填写;

(三)法定代表人: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名(表明此申请书已经法定代表人同意并签发)。如法定代表人变更的,由拟登记的法定代表人代签,并在签名后加“(代)”字;

(四)申请日期: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申请书的当日日期;

(五)变更事项:填写需要变更的登记事项,如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办资金等;

(六)现登记情况:填写拟变更的已登记事项;

(七)拟变更的情况:填写要器变更的事项:

如:

变更事项

现登记情况

拟变更情况

单位名称

XX研究所

XX化工研究所

单位住所

XX街XX巷6号

XX街XX巷8号

法定代表人

李奇

任敏华

(八)变更理由:指变更登记的原因和依据。填写有关机构的决定或同意变更的批准文件全称及其文号,并简要摘述拟变更原因、情况;

(九)登记管理机关意见、证书变更情况:由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中心负责填写;

(十)公告刊登情况:由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中心通知事业单位填写;

(十一)联系人、联系电话必须填写。

 

事业单位法人年检须知

一、提交材料

1、经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一式三份;

2、《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所有副本内页原件;

3、经主办单位或财政局审查盖章的年底《资产负债表》决算前后复印件;

4、上年度至本年度底本单位资产变动情况、债权债务情况说明及简要分析;

5、《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执业许可证》;

6、接受捐赠、有关奖惩和有评估结果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有关事项

1、事业单位应在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向原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上一年度年检报告书和有关材料,接受年度检验(非教育系统1-2月份、教育系统3月份);

2、事业单位如有以下事项的变更,必须先办理变更手续再年检:①名称的变更;②住所的变更;③宗旨和业务范围的变更;④法定代表人的变更;⑤经费来源的变更;⑥开办资金的变更。

 

《事业单位法人年检申请书》

填写方法

(一)事证第X号:填写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编号;

(二)XX年度:本年度;

(三)单位名称:填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记的名称,并加盖公章;

(四)法定代表人:现法定代表人,由本人亲笔签名;

(五)填报日期:到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中心受理时填写;

(六)开展业务情况:①开展业务活动的项目;②取得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及有关数字;③存在的问题和相应的改进措施等;

(七)有关登记事项年末实际情况:指在年末时与《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记载的有关登记事项相同或不相同的实际情况。应当申请变更登记但抹及时办理的,填写年末时的实际情况,如登记的住所是X市X区东街20号,现在的实际住所已迁至西街15号,则填写X市X区西街15号,并在表格的备注栏中说明末及时申请变更的理由;

(八)住所:单位地址,按实填写,如与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不符,先补办变更手续;

(九)开办资金:填本年度决算后的净资产数.

(十)上年度结余:填上年度的净资产数;

(十一)本年度结余:等于上年度结余+本年度收入-本年度支出;

(十二)受奖惩和有关评估情况:受奖惩是指有关部门对单位的奖励和惩罚的情况,不包括针对职工个人的奖励情况;评估情况是指事业单位接受有关评估的情况和结果,如原为乙级医院先被评定为甲级医院;

(十三)接受捐赠资助及其使用情况:指单位接受(慈善机构或其他人士)的捐赠资助和数量、方式、使用方向和使用结果等,没有则写“无”;

(十四)人员编制:指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额.非由机构编制部门审批的事业单位,不填写此栏目;

(十五)从业人数:指单位的实有在职人数,包括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通过签订劳动合同录用的人员(不含离退休反聘人员、短期临时工、季节工以及未按有关规定招用的人员等);

(十六)开户银行和银行帐号:如登记时未提供或有不符的,须在提供复印件及备注说明;

(十七)单位意见:由举办部门(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填写“情况属实,同意上报”字样;

(十八)登记管理机关意见:由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中心填写;

(十九)联系人、联系电话必须填写.

 

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须知

一、提交材料

1、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备案)申请书》一式三份;

2、审批机关同意撤消的文件或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决定或责令撤消解散的文件;

3、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理债权、债务完毕并且完税的清算报告;

4、《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证》及印章.

二、有关事项

1、申请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应当自清算结束后15日内想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

2、需交公告费200元,材料费10元.

 

《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备案)申请书》

填写方法

(一)事证第X号:填写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编号;

(二)单位名称:填写已经登记的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名(表明此申请书已经法定代表人同意并签发);

(四)申请日期: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申请书的当日日期;

(五)注销理由:指申请注销登记的原因及依据.按《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相应的条款填写,并写明具体情况;

(六)清算组织负责人意见:填写清算组织负责人代表清算组织 对申请注销登记的事业单位清算结论的意见;

(七)举办单位意见:主管部门签署是否同意注销登记的意见;

(八)审批机关意见:指批准该单位成立的部门签署是否同意注销的意见.其中,党委、政府直属的事业单位,只需记录党政机关撤消该事业单位决定文件的主要内容及文件文号;有编制部门批准成立的由编制部门填写;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填写;

(九)登记管理机关意见、证章收缴情况:由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中心负责填写;

(十)公告刊登情况:由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中心通知事业单位填写;

(十一)联系人、联系电话必须填写.